进口产品:先核准,再采购
- 什么是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财库〔2007〕119号第三条)。
- 原则:“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第四条)。
- 核准: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第七条);审核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第六条)。
- 论证:需要专家论证的,专家组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必须包括一名法律专家,产品技术专家应当为非本单位并熟悉该产品的专家,采购人代表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第十二条)。
- 看公告:经财政部门核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文件要写明;没有核准的,应当写明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没写的也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财办库〔2008〕248号)。这是判断一个项目有没有进口品牌机会的第一步。
本国产品标准:2026 年起施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2025 年 9 月 30 日发布,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什么算本国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在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包装、贴牌、简单上漆、磨光、分装等不算),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满足相关要求。
- 过渡安排:组件成本占比由财政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施行后 5 年内推进,出台时设 3 至 5 年过渡期;分产品要求实施前,符合境内生产条件的产品视同本国产品。
- 价格扣除: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 的价格扣除;一个采购包里有多种产品、本国产品成本占比达到 80% 以上的,对该供应商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 的扣除。
- 配套规定(财库〔2025〕30号):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生产的产品属于境内生产;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准字号注册证的医疗器械属于境内生产。
- 看公告:2026 年起,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同公告。
医疗器械的额外规定
- 2021 年,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指导标准(2021年版)》,对部分医疗器械和仪器规定了采购国产产品的比例要求。官方没有公开原文;据行业媒体报道,其中涉及 178 种医疗器械,137 种要求 100% 采购国产。
- 财库〔2025〕19号(2025 年 7 月 6 日起施行):预算金额在 4500 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排除欧盟企业(不包括在华欧资企业)参与;非欧盟企业提供的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占合同总额不得超过 50%。
对品牌份额意味着什么
- 分产品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实施前,外资品牌只要在中国境内生产,也视同本国产品,价格扣除对它和国产品牌一样适用;纯进口产品不享受。
- 依赖进口整机的品类,进口核准和 20% 价格扣除会叠加影响份额,适合按年跟踪进口品牌份额的变化。
- 本国产品声明函随结果公告后,统计中标产品里本国产品的比例有了直接依据。
修订动态
《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第八条拟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列出例外情形。草案 2026 年 6 月一审,尚未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