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什么
| 《政府采购法》 | 《招标投标法》 | |
|---|---|---|
| 管什么 |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 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招标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财政部认定的其他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两者的交界 |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的,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
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必须招标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也可以用竞争性磋商(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
时限、公示与救济
| 环节 |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
| 招标文件发出到投标截止 | 不少于 20 日(《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 | 不少于 20 日(《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 |
| 评标之后 |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 1 个工作日(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 | 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
| 对结果有意见 | 质疑: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 | 异议: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答复,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
| 投诉 | 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没有按时答复的,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 |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对评标结果投诉前应当先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入 10 日(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
| 签合同 |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
注意单位:政府采购的质疑、投诉期限按“工作日”算,招标投标的公示、异议、投诉按“日”算。
对看数据的影响
- 能看到的内容不同。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会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的排序、名称和投标报价(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0号第六条,另见国企采购和政府采购有什么不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中标结果公告要写明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更适合看型号和单价。
- 工程项目两边都有。 同一个单位的工程,招标的按招标投标程序公告,谈判、磋商、单一来源的按政府采购程序公告。统计工程类项目时两类公告都要算进来。
- 时间点不同。 招标投标项目在候选人公示时就能看到结果走向,政府采购项目要等中标结果公告。
两部法律都在修订
2026 年 6 月,《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修订草案都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截至 2026 年 9 月都还没有通过,上文按现行法律写。正式通过后天镜会更新本文。
本文按现行规定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质疑、异议、投诉期限的起算和计算,以法规原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采购文件为准。